《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壹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班女工的兩個哺乳小時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來回路上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工資的計算
1.哺乳假3個月和6個月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80%的崗位津貼和省級補助發放,不影響晉升、調薪和計算工齡。
2.休哺乳假滿壹年(含法定產假)的,工資照發,停發崗位(職務)津貼和省級補貼。不影響晉升、調薪和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予發放。
3.生育雙胞胎及以上的女職工,產後可休假壹年,產假以外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發放。
4.哺乳時間:對於正在養育壹周歲以下嬰兒的女職工,每班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單胎每次哺乳時間為30分鐘。也可以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並。雙胞胎及以上的母乳餵養時間,將按獨生子女母乳餵養時間成倍增長。哺乳時間和途中往返時間要從勞動定額中扣除,工資照常發放。
5.嬰兒滿壹周歲後,診斷為體弱兒,哺乳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為更年期綜合征癥狀較重的女職工,每月可給予1-2天公休。
7.女教師產假在寒暑假期間,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延長(國家教委[1992]8號)。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滿前,不得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9.男女雙方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