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介紹如下:
稅法是廣義稅法的同義詞。狹義的稅法是指具有稅收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制定並頒布的調整稅收關系的規範性文件。是稅法的主要形式。在我國,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頒布的規範性文件,才能稱為稅法。
稅收也必須立法,這意味著納稅人,也就是稅法中的納稅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負有納稅義務,法律沒有規定的,納稅人不承擔納稅義務。依法征稅、依法納稅是稅收法定原則的核心,其實質是壹切稅收法律行為,無論是納稅人還是納稅人的行為,都必須以法律規定為依據。
強調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最基本的原則,其意義在於警示任何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依法辦事和不依法辦事,其他任何行政規定都不得與此相抵觸。
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中適用範圍最廣、影響最大的原則,其他許多具體原則都在壹定程度上與之相關。因此,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原則體系中最重要的原則。
然而,稅法與其他法律部門的不同之處在於其簡單和綜合的法律性質。稅法是壹個比較龐大的綜合體系,既包括實體法,也包括程序法和救濟法。它不僅包括稅收立法,還包括稅收執法和稅收司法。因此,稅收法定原則在不同的稅法領域有不同的作用和影響,在適用範圍上也有壹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