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制定稅收計劃、進行稅收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稅收預測按其範圍分為宏觀稅收預測和微觀稅收預測。前者是對全國或某壹地區、部門、行業稅收收入總體發展趨勢的預測,是編制綜合稅收計劃的基礎。後者是對壹個企業、壹個經濟單位或某壹稅種稅收發展趨勢的預測,是編制分項稅收計劃的基礎。
稅收預測按其時間分為長期稅收預測、中期稅收預測和短期稅收預測。預測經濟稅源的發展變化,即根據國民經濟統計和專項資料以及經濟主管部門提供的信息。預測經濟稅源的發展趨勢,包括工農業生產的發展速度、主要工農業產品的產量、產品價格、銷售額、社會商品零售額、社會購買力等。
統計資料
預測稅收計劃完成進度,即在根據稅收統計數據準確預測經濟稅源發展勢頭的基礎上,推測預測期內稅收收入可能達到的水平和完成稅收計劃目標的可能程度。以便於采取對策,確保計劃目標的實現。
預測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即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預測稅收政策在調節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中的作用和效果。以便及時反饋政策執行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預測稅收管理措施的實施效果,就是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為加強稅收征管而采取的措施和方法,預測其功能和效果,從而暴露矛盾,找出利弊,促進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