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電企業制定的統壹申請表;
2.申請報告;
3、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4.客戶的授權委托書:
(1)雙方蓋章的更名過戶申請報告;
(2)新客戶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3)新客戶的有效工商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需要開具電費增值稅發票的,還應當提供有效的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辦理業務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更改電費帳戶名的過程是:
1.用戶變更名稱或所有權(依法變更用戶名或變更居民用戶所有人)的,需持相關證明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
2.供電企業只能按照以下規定辦理:在用電地址、容量、類別不變的情況下,允許供電企業變更名稱或者轉讓所有權;變更時需要拿著雙方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權力大廳辦理過戶;
3.原用戶需與供電企業結清債務後,方可解除原供用電關系;
4.未辦理過戶手續私自過戶的,新用戶應當承擔原用戶的債務;
5、供電企業檢查發現用戶私自轉讓的,供電企業應當通知該戶補辦手續,必要時可以終止供電。
法律依據:《供電業務規則》第二十九條
還明確規定,用戶變更名稱或者過戶,應當持相關證明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壹)在用電地址、用電容量、用電類別不變的條件下,允許變更名稱或轉讓所有權;
(二)原用戶應與供電企業結清債務,終止原供用電關系;
(三)未辦理過戶手續進行過戶的,新用戶應當承擔原用戶的債務。供電企業發現用戶私自轉讓所有權時,應當通知到戶辦理手續,必要時可以暫停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