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案件的部分事實有爭議,需要進行技術鑒定以確定事實真相的,可以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指定專業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進行鑒定。行政訴訟中的司法鑒定與民事訴訟中的司法鑒定相似,都是司法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在行政管理中,司法鑒定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行政執法的合法性評估。比如,當事人對政府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有異議時,可以申請司法鑒定,以確定執法行為的合法性。
行政賠償案件的事實認定。比如,當事人要求政府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需要進行事實認定,以確定損失的大小和責任的歸屬。
行政合同糾紛的事實鑒定。比如政府機關與企業或個人發生糾紛時,可以進行司法鑒定,以確定合同中相關事實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