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援助工作
基層司法崗位是法律援助的重要力量。他們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訴訟、刑事辯護等法律援助服務,幫助他們維護合法權益,實現公平正義。
二、矛盾調解工作
基層司法崗位積極參與社會矛盾調解,協助調解各類民事糾紛,包括家庭糾紛、鄰裏糾紛、勞動爭議等。他們運用法律知識,公平公正地調解矛盾,化解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社區矯正工作
基層司法崗位在社區矯正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負責對被判處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教育和幫助。,幫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防止再犯。
第四,普法宣傳工作
基層司法崗位也是普法宣傳的主力軍。他們通過舉辦法律講座、開展法律咨詢、制作普法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促進法治社會建設。
總而言之:
司法局基層司法崗位在法律援助、矛盾調解、社區矯正、普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運用法律知識,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國。他們是基層司法工作的骨幹力量,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法治國家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法
第5條規定: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管理全國監獄、司法行政戒毒、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