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規格略低於法院、檢察院,是政府宣傳和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的長遠規劃建議,負責重大決策的督察部署。負責本市立法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立法工作計劃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收集政府法規,為社會制定項目建議。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承擔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涉及法律問題的相關文件或事項提交市政府會議審議批準。承擔區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案件。推動民眾參與,促進法治。指導依法執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和監督本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分配城鄉和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和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市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負責指導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