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寬政策地區對考生的優惠待遇:
(壹)客觀測試評分法。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80。
區域性客觀題合格分數線放寬分為三個等級:
1,西藏自治區將合格分數線放寬至140分。
2、青海、四川、雲南、甘肅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50分。
3.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160分。
(2)法語考試主觀題合格成績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08。
將地方合格分數線放寬為三個檔次:
1,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至85分;
2、青海、四川、雲南、甘肅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90分;
3、其他地方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的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明確,在放寬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地區,招生資格條件可放寬至高等學校本科學歷。這是壹項特殊政策,將在壹定時期內適用。
體現在兩個方面:
壹、取得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即可,無論是否法學專業,是否全日制,不要求有三年法律工作經歷。
二是法學專科生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在放寬政策適用範圍和期限內報考,不受其學籍(考試)和畢業證書取得時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