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修正案(十壹),開設賭場的法定刑由原來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XI)
將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修改為:“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國公民在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