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上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十九條經人民法院確認,優先購買權人取得優先競買資格、優先競買代碼和密碼,並以優先競買代碼參加競買;未經確認,不得作為優先購買權人參與投標。不同順序的優先購買權人申請參加競買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順序,並給予不同順序的優先競買代碼。
第二十壹條。優先購買權人參與競買的,可以與其他競買人同價競買。如果沒有更高的出價,拍賣財產將由優先購買權人獲得。如果不同順序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的價格出價,拍賣財產將由第壹順序的優先購買權人獲得。如果同壹順序的優先購買權人以相同的價格出價,拍賣財產將由先出價的優先購買權人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