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情況都存在自我放縱的風險:搭車是把風險控制交給司機;爬山,眾所周知,是壹項有風險的文體活動;我想賭舉重;我喝自己的酒,開自己的車。沒有人強迫他們自願這樣做。
這個時候,這個問題的目的就是要問,這個活動中的其他人是否要對願意冒險的人的損失負責。
我們首先要明確,自我放縱的風險是免責的,其他人員壹般都是免責的,但也有例外。
有兩種例外:1,其他人員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2.其他人員是組織者。
違章駕駛造成車上人員受傷,押寶超重的東西屬於第壹種情況,兩者都有重大過失,不能免責。
組織爬山、組織酒局屬於第二種情況,應當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壹般不能免責。
需要註意的是,主辦方並沒有免除自我放縱的風險,但也有例外,就是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
雪崩屬於不可抗力,組織者爬山遇到雪崩可以免責。
自擔風險——為他人免除——不為組織者免除——不可抗力情況下為組織者免除自擔風險,這是雙重否定,最後以肯定的免責結論結束,有點繞路。
這個話題很經典,但是車間裏的分析太多,說不到點子上。
答案是b。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