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故意撞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2.過失碰撞他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構成交通肇事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具體法律依據請參考《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