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撞到他人樹上的,當事人或者所屬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法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示、兩審終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