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力救濟:是指權利主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靠自己的力量,通過正當防衛或自助,對自己受到侵害的民事權利進行救濟。中國在通過公力救濟保護民事權利的同時,也賦予民事權利主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壹定的行為依法維護自己的民事權利。這種權利被稱為自助權或自衛權。但這種私力救濟嚴格限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也就是說,請求人沒有時間請求官方組織的協助,如果其無力行使請求權或者行使請求權確有困難,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出於自救或者自衛的目的,依靠自己的力量對其被侵害的民事權利進行救濟。
也可以理解為,以公力救濟為原則,私力救濟為例外,只有在公力救濟不可能的情況下才允許私力救濟,也就是說私力救濟是公力救濟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