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缺少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和正式證據,可以從側面收集證據,形成證據鏈,確認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動關系。農民背井離鄉為老板打工,只為出賣勞動力換取微薄的工資,安身立命養家糊口,但這筆血汗錢卻讓老板拖欠。妳覺得這種老板不可惡嗎?這種農民工不可憐嗎?
尤其是現在工地上的農民工,和老板簽了勞務合作,基本都過來問自己,重要嗎?人家說工地需要人,在那登記,妳就可以去上班了。簽合同,那是不存在的。我估計妳要是敢提跟這些工地的老板簽合同,估計人家早把妳踢出家門了。私企老板壹般不簽勞動合同,都是口頭同意,沒有時間精力去關心合同。什麽樣的勞動合同根本不清楚。
這個很難。沒有登記工商信息,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如果沒有勞動證,投訴是沒辦法的。最好的辦法是先取證,比如錄音錄像。如果妳能讓他寫壹張拖欠工資的欠條,妳可以拿這個去打官司。所以,如果農民工不幸遇到拖欠自己辛苦錢的老賴,就不得不采取壹些措施來對付沒有勞動合同的老賴。
勞動監察大隊限期後用人單位仍拒不支付的,可以報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責任;拖欠工資事實沒有確鑿證據的,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如果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