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50人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其名稱受法律保護,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妳不能改變,增加或減少任何單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第十壹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壹家公司只能使用壹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