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色是建議速度。
建議速度標誌壹般為黃底黑字,外面有壹圈黑框,中間標有相應的建議速度;另外,如果前方道路有變化,比如陡坡、窄路、急轉彎等。,會給出相應的輔助標誌。
2、黑色是限速和解除限速。
最高限速標誌壹般是白底黑字,標誌外側有壹圈紅色。上面的值是什麽,就是說車速不能超過這個值。
解除限速的標誌壹般為白底黑字,標誌外側有壹圈黑色,限速值上附有五條對角線。看到這個標誌意味著前方道路將解除上述數值的限速。
3,白色是最低速度。
藍底白字,上面的數值是50,所以所有機動車在此路段必須以最低50公裏/小時的速度行駛。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30公裏,高速公路每小時40公裏。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時50公裏,高速公路每小時70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