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繼承權
“私生子”是指“私生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也就是說在繼承地位上也是平等的。因此,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法定權利。在法定繼承中,非婚生子女屬於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民法典》第127條規定,遺產按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