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社保如何做會計分錄?
1.支付社會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支付)-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2.繪圖時: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貸款:其他應收款(款項)-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庫存現金(實際發生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