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壹般債務糾紛的法定時效是多少天?

壹般債務糾紛的法定時效是多少天?

債務糾紛起訴的時間與我國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有關。債權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履行期屆滿時起計算。如果這三年沒有還款需求,債務人也沒有承諾還款。三年後訴訟時效結束,此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下:訴訟壹般時效:《民法通則》第188條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短期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銷售不合格產品未申報的;拖延或拒絕支付租金;寄存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特殊訴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是指除《民法通則》以外的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時效。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四年。最大訴訟時效:以上三種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壹般民事糾紛訴訟時效為兩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六條請求人身損害賠償;銷售不合格產品未申報的;拖延或拒絕支付租金;寄存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
  • 上一篇:楊誌賣刀說明了當時社會的哪些問題?
  • 下一篇:醫保卡有冠心病記錄。可以買保險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