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文件正本每壹頁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復印件可以復印。正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要求簽字的投標文件必須用黑色墨水填寫,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投標人授權代表應以書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並附在投標文件中。
招標文件壹般包括三部分,即商務部分、價格部分和技術部分。
商務部分包括公司資質、公司介紹等壹系列內容。、以及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和其他相關內容,包括公司業績、各種證書和報告等。
技術部分包括項目說明、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單、人員配備、圖紙、表格等技術方案及其他與技術相關的資料。
價格部分包括投標報價說明、投標總價、主要材料價格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條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和有關部門的具體職權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