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貸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金額;
3.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4.具體還款日期;
5.貸款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付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6.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7.本人親自簽字、手印或手寫簽名;
8 .應由保證人簽字,並寫明保證期限和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