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死亡後,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扶養協議處理遺產。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或者遺贈順序繼承遺產。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在法定繼承中,首先,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為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如果沒有這樣的第壹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壹百二十七條繼承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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