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殘疾人持康復服務卡到康復服務機構進行專業評估;
第三步:康復服務機構要制定個性化康復服務計劃,落實服務,建立檔案;
第四步:社區康復協管員定期匯總《殘疾人康復服務卡》康復服務記錄,填寫《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信息匯總表》,報送縣(市、區)殘聯;
第五步:縣(市、區)殘聯定期對康復服務機構和社區康復協調員提交的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無誤後,將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數據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改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他們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所在的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