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執行並不是宣判後就立即押赴刑場,還要由地方法院逐級上報。經過壹審、二審、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等壹系列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的死刑執行令才能執行。
從時間上來說,整個程序至少需要1~2年。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有與案件相關的人對審判決議提出異議,就需要再次論證判決的合理性。如果認定判決有不合理的地方,將立即中止判決,重新量刑。總的來說,整個過程非常嚴謹。
還有壹點就是判處死刑時,被告人會承受強烈的心理沖擊,往往會出現“嚇傻了”的情況,所以死刑的整個量刑程序是非常嚴格的。隨著人們素質的逐漸提高,希望以後這樣的判斷會越來越少。
如果不是,是什麽?死刑是立即執行的,不是當場執行。這壹點是自古流傳下來的,古代壹般要過壹段時間才會被判死刑。目前我們能聽到的關於死刑的情況有兩種。壹個是暫緩執行幾年,壹個是立即執行。然而,立即實施將考慮到人的問題,也將為囚犯留出壹些時間。
行刑前,和家人見壹面。留點時間給死刑犯和家屬準備,讓死刑犯交代後事。夥食會比平時好,但是很多死囚這個時候吃不下飯。
不過判了立即執行,時間不會拖很久。壹般在七日內執行,宣布這個決定的壹般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而是由初審法院。
死刑犯聽到這個消息,壓力也很大。多活壹天,心理壓力就多壹天。所以會盡快實施,法律的底線是誰也不能違反。希望大家都能遵紀守法,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