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壹樣,屬於招考。考生填報相應職位進行考試,壹旦被錄取,將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請參考國家公務員網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絕大多數采用招考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後直接考上部門公務員,就像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壹樣。
司法考試內容:
方法考試通常分兩次組織,壹次是客觀考試,順利通過後可以參加後續的主觀考試,其中客觀考試分為試卷1和試卷2,考試科目為: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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