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耿還對這幾天備受關註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進行了解讀。他說,這次改革改變了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用由財政和單位承擔的模式,形成了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壹樣的模式,單位和個人* * *共同繳費,形成壹個基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時,按照個人繳費和工作年限發放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新政策中特別提到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國人設立10年過渡期的辦法。耿表示,退休後的待遇將由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組成,過渡期退休的人員還將享受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十三條。從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並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拒絕為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簽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意見,或者故意為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簽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意見的;
(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汙、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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