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負責處理全國的行政事務,樞密院負責全國的軍事事務,三司負責全國的法律事務。宋朝的政治制度削弱了皇帝的權力,把權力全部分配給下面的官員。雖然最終決定權還是在皇帝手裏,但下面的官員有權提建議。皇帝不可能獨自治理這麽大的壹個國家。他必須培養自己的親信和自己的人才,這些人就有機會改變皇帝的想法,而在壹定的條件下,皇帝就不得不聽取他們的意見。
而且宋朝的國家機構中也有抵制聖旨的機構。這是壹項史無前例的創新舉措,在宋代以前或宋代以後的任何朝代都不曾有過。賜事、中書、批駁部有權反對聖旨。
這在其他朝代是想都不敢想的。皇帝是權力的象征,封建統治階級站在頂點。誰也不能違背皇帝和國王的意誌,但是到了宋朝,出現了這樣的特例,諫議對皇帝形成了強大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