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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產假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

產假、護理假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的假期內發放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這兩個節假日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根據規定,哺乳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超過6個月的,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行政部門和工會、婦女組織投訴、舉報、申訴。

法律依據

《蘇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五條_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2016 1 10月起,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女方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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