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稅漏稅可能構成偷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以逃避繳納稅款;
2.數額在5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的;
3、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不繳納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偷稅犯罪的處罰標準如下:
1,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並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漏稅的區別如下:
1.偷稅是指納稅人和個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通過欺騙或者隱瞞等手段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
2.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因疏忽大意而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偷稅罪中,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