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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借錢我能怎麽辦?

法律分析:追討欠款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和對方協商付款。談判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給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起到對債務人的提醒和警示作用,督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比司法途徑方便很多。但是,律師函不是強制性的。對方拒不返還的,最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後拒不返還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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