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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合並的情形有哪些?

訴訟合並包括同案合並、共同訴訟合並、訴訟請求合並、基本事實合並、公益訴訟合並。

1.加入同壹個案子

同案並審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似或相關的案件合並審理的法律程序。案件合並可以提高審判效率,避免類似案件重復,減少司法資源浪費。

合案還可以保證判決的壹致性,避免因法官個人觀點不同而導致的判決結果不壹致。合並案件也有利於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避免多個案件帶來的復雜訴訟程序。

2.聯合行動合並

共同訴訟是指多個原告或者被告之間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可以壹並審理。例如,法院可以將多個原告對同壹被告提起的案件或多個被告對同壹原告提起的案件合並,以避免重復審查相同的事實和證據。

3.訴訟請求合並

訴訟請求合並是指原告對同壹被告提起的多個訴訟請求可以合並審理。例如,如果原告對被告提起侵權訴訟和違約訴訟,法院可以將這些訴訟請求合並,避免對相同的事實和證據進行重復審查。

4.基本事實的合並

基本事實合並是指多個案件之間存在相同的基本事實,法院可以將這些案件合並審理。比如,多個原告對不同被告提起的訴訟案件存在相同的基本事實,法院可以將這些案件合並審理,避免對相同的事實和證據進行重復審查。

5.公益訴訟合並

公益訴訟合並是指多個原告對同壹被告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可以合並審理。公益訴訟是指為保護公眾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多個原告對同壹被告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可以合並審理,提高公益訴訟的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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