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引誘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的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