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物受損如何處理?

公物受損如何處理?

如果毫無疑問,對公共財產的損害是輕微的,大多以賠償、批評教育為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輕微,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船、登上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

(五)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論法律實施的基本形式。
  • 下一篇:網貸催收嚴重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