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女性可以參政。從武則天身上可以看出,唐朝不像前朝,更不像後世的明清,認為“女子無才是德,女子不能為政”。
其次,是從婚姻的角度。《唐代婚姻》規定,子女未經父母同意而建立婚姻關系的,將被法律承認,只有未成年和不尊重長輩的,才被認為是非法的。這壹規定從法律上為張生和瑩瑩的自由選擇開了綠燈。其次,封建社會所謂的貞節,是指女性不再婚或失貞,這是對女性的片面要求。在古代,自從貞操開始被重視和強調,女性的離婚和再婚變得越來越不自由。但在唐代,離婚很普遍,再婚沒有錯,貞節觀念淡薄,這在整個封建社會都是罕見的。
甚至到最後,女性其實也可以同意離婚。這在封建歷史上絕無僅有。
最後,在服裝上。很多人認為服裝的發展是女性地位的提高。其實不然。這只是因為當時胡人多,所以受了胡人風氣的影響。但是從女性穿什麽衣服出門就能看出女性地位的提高。在此之前的隋朝,女性有點像彜族宗教,不能隨便上街。但是初唐甚至可以穿男裝上街。
其實這種開放只是在上壹代的基礎上積累的。還有就是儒家並沒有像前朝後世那樣禁錮當時的思維,主要是五顧茅廬。大量胡人的融入導致了文化思維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