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的政策是:
1,政治上:
(1)創新隋朝三省六部制度,加強監察機構;
(2)註重法治,嚴格執法;
(3)註重任用人才,虛心受教。任命善於運籌帷幄的方、善於破大事的杜如晦為丞相,並稱“方某杜端”。
2.經濟上:
(1)無視稅收,勸農桑興修水利;
(2)避免鋪張浪費,保持簡單。唐太宗提倡節儉,禁止修建亭臺樓閣,禁止地方官員向稀世珍寶進貢。
3.文化上:完善科舉制度,興辦學校,重視教育,大力培養人才。
武則天的政策是:
1.武則天通過高宗皇帝的聖旨將《族譜》改為《姓氏譜》。修改後的原則是:“在皇朝獲得五品官者,升為秀才。”從社會地位和社會影響上打擊士紳勢力。
2.繼續實行均田制,重視發展農業生產,經常頒布詔令勸農、桑工,規定以農業的實績作為地方州縣官員升降的標準。
3.進壹步發展科舉制度,創設皇帝親自過問的宮廷考試。
4.建立“自薦”和“試官”制度,鼓勵官員和民眾自薦,以便使用。許多有才能的人,如迪和姚崇,都被不同尋常的人所聘用。
開元之治:
唐玄宗開元年間(715-741),任命姚崇、宋敬為宰相,並進行壹些改革,清除冗官,整頓吏治。約束食封貴族;打壓佛教勢力;興修水利,重視農業生產;限制土地兼並;重視文化教育和發展。這些措施使開元時期的官方管理更加清晰。政治穩定加速了社會和經濟發展。促進了文化教育的繁榮,成為唐朝的鼎盛時期,史稱“開元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