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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廢債務罪是什麽?

逃廢債務不構成犯罪。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如果犯罪主體是公司,在清算前惡意逃廢債務,則構成妨害清算罪。壹般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假破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1,隱匿財產價值50萬元以上;

2.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或者企業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財產;

4.給債權人或者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十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未及時清償應當清償的工資、社會保險費和法定賠償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6.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六十二條。

公司、企業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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