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遵守與供應商的協議(約定)進行銷售;
1.2壹旦經銷商違反淘寶規則被淘寶處罰,供應商有權立即終止與經銷商的合作關系;
1.3同壹經銷商的供應商數量不得超過10。
2.經銷商下載和發布經銷商品信息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2.1發布的商品信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淘寶的商品發布管理規則;
2.2發布的商品信息必須如實陳述商品的實際位置;
2.3公布的商品信息和零售價格符合與供應商的相關協議。
3.在向消費者銷售和向供應商采購的過程中,經銷商應遵守:
3.1經銷商必須嚴格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不得利用其與供應商的協議來對抗對消費者的承諾。經銷商與供應商約定不明確或不能涵蓋其對消費者的銷售承諾的,風險由經銷商自行承擔;經銷商與買家發生任何糾紛,按照淘寶相關規則處理;
3.2經銷商承諾其最終銷售給消費者的商品零售價格符合與供應商的約定;
3.3消費者(買家)付款後,經銷商應及時將采購訂單支付給供應商,否則系統將在7天後關閉采購訂單交易,經銷商承擔由此產生的交易風險;
3.4經銷商應及時在系統中同步供應商的實際產品庫存,拍下照片後因買方缺貨而產生的任何糾紛由經銷商承擔風險和責任。
3.5經銷商承諾配送商品產生的銷售訂單由配送平臺相應供應商供貨,保證配送商品的質量;
3.6經銷商有義務確認消費者(買方)收貨地址的有效性;
3.7經銷商有義務在買方收到貨物後及時向供應商確認付款。如果供應商發出貨物30天後,經銷商仍未確認收到貨物,系統將自動確認收到貨物,並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訂單對應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