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員會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組織、資助和管理在國外學習的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學習的外國公民,以促進中國與各國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的發展,加強中國與各國人民的友誼和了解,促進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
“csc”申請程序:
1,參考2018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選拔總說明,了解選拔方案、選拔類別、基本申請條件、申請時間等。
2.根據留學狀態和留學目的國查詢可申報項目,了解具體選擇方式,確定留學申請項目和具體發送渠道。
3.根據擬申請項目和調度渠道的要求,做好前期申請準備工作。
4.經用人單位同意,按照申請項目和渠道確定的申請時間登錄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詳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填表說明》)。
5.準備申請材料(請參考相關項目欄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