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種作業人員偽造、塗改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罰款。
2.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
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事故,可能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以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電工作業、焊接和熱切割作業、高空作業、制冷空調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有潛在的危險。壹旦發生事故,不僅會危及操作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還容易對其他員工甚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接受專項安全操作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壹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65438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或者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