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體罰學生觸犯了哪些法律?

體罰學生觸犯了哪些法律?

法律分析:體罰學生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罰。教師和工作人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造成損失的;(二)體罰學生,經教育無效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壹條民辦學校在教育活動中違反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 上一篇:談判備忘錄的法律效力
  • 下一篇:波蘭法律混亂不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