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簽字通常被認為是在為患者提供損傷治療前,要求患者或其代表在醫生提供的手術同意書(以下簡稱手術同意書)的印章上註明同意手術的民事法律行為。壹般情況下,手術治療需要家屬簽字。醫生有告知義務。患者和家屬有知情權。但是我的簽名壹般都是無效的。這可以證明手術是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妳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保護別人。由患者本人簽字。如果本人不能簽字或不宜簽字,患者的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會簽字同意。手術同意書的名稱在不同的醫院是不壹樣的,包括手術告知、手術同意書、知情同意書、自願手術、術前談話記錄等。,但它們的內容、性質和功能是相同的。手術同意書是患者病情危重時,醫院與家屬簽訂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9條* *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病情和醫療措施予以說明。需要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征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規定的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衍生問題:
手術簽字有什麽要求?
由患者本人簽字。如果本人不能簽字或不宜簽字,患者的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會簽字同意。手術同意書的名稱在不同的醫院是不壹樣的,包括手術告知、手術同意書、知情同意書、自願手術、術前談話記錄等。,但它們的內容、性質和功能是相同的。手術同意書是患者病情危重時,醫院與家屬簽訂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