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法學院,前身為北洋大學法律系。北洋大學法律系創建於1895年6月,是中國近代最早的法學高等教育專業。培養了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中華民國著名外交家王、海牙國際法院首任法官徐默、革命烈士張等眾多海內外知名人士。
北洋大學法律系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學教育管理體系,成為天津大學法律系擁有的寶貴歷史財富。
1924,北洋大學法律系並入北京大學。從此,北洋大學的法學教育中斷了。1994、1年,經國家教委批準,天津大學正式成立經濟法專業,主要承擔研究生、本科生、法學輔修專業和法學雙學位課程的教學任務。2065438年6月17日上午,天津大學法學院正式揭牌成立,並於2019年授予法學壹級博士學位。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6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5人。學院設有法學學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各級各類學生400余人,其中研究生150人,本科生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