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第十三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決定授權在壹定時期內,就行政管理領域的具體事項,在壹些地方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該法的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