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天津地鐵在建工程坍塌致4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發布。誰將被追究責任?

天津地鐵在建工程坍塌致4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發布。誰將被追究責任?

天津地鐵在建工程坍塌致4人死亡的調查報告發布。在這起事故中,時任天津隧道公司第三分公司經理兼項目經理的、時任天津隧道公司黨委主席的郭春林、時任天津隧道公司總經理的索、施工方被問責。

生命安全重於泰山。

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都要註意施工安全,不要讓自己的生活受到影響。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並沒有在第壹時間通知家屬,而是選擇通過隱瞞來掩蓋事故的真實性。已經涉嫌瞞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怎麽回事?

天津發生了壹起悲慘的事故。事故現場坍塌造成四人死亡。事故發生後,立即成立了調查組進行調查。不料施工單位在勘察時隱瞞了真實情況。施工單位隱瞞了4人死亡的真實信息。作為統壹的外部標準,事故造成1人死亡,並通過電話通知了正在事故現場的天津,時任副總經理的馬建橋醉酒串通。如果不是死者家屬堅持報警,這件事早就發生了。

7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事件中,張慧君、洪偉被批捕2021 11,施工隊負責人邢慶明被取保候審2021 1。其他4人因涉嫌謊報安全事故罪於2021 11被取保候審。可見他們也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壹定的代價。希望每壹個施工單位都能盡快積極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作弊來減輕自己的責任。

  • 上一篇:寺廟的收入要交稅嗎?
  • 下一篇:退伍軍人打12397有用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