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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狗人能破門而入嗎?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定義,飼養動物屬於過錯責任推定,即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盡到了照看動物的義務,受害方願意承擔賠償責任。帶受害者打針只是履行職責的壹部分。如果註射後有後續損失,比如誤工,也會算在妳頭上。現在妳需要受害方對他提出的賠償承擔舉證責任。作為受害方,妳必須證明這部分損失是被狗咬傷造成的,比如合法的後續醫療費用、因傷誤工費(但妳需要遵醫囑臥床休息,否則受傷部分直接影響工作)。其他損失,不是狗咬造成的,可以忽略不計。同時,妳需要確定狗咬人,是不是對方故意逗的,或者妳的狗是不是沒有拴好關好,沒有按時餵食,這對於分擔責任很重要。

司法實踐中,闖入民宅砸物壹般被認為是尋釁滋事。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因為非正常原因鬧事,闖入他人住宅,毀壞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

法律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居住安全,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予立案: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經詢問或者教育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居住安全的;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誌或者沒有法定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者經請求拒不退出的行為。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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