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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建築給水排水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改善天津市公共建築室內環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築能耗,推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根據天津市的氣候特點和具體情況,對天津市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進行了修訂。其中,《天津市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對公共建築給排水的規定是怎樣的?以下是建設網帶來的天津市公共建築給排水規定介紹,供參考。

壹般條款

供水系統應充分利用城市供水管網的水壓直接供水。

二次供水系統加壓泵房的數量和位置應根據供水管網條件、綜合區規模、建築物的分布、類別、高度和使用標準確定。

水泵的效率不應低於現行國家標準《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 19762中規定的節能評價值。

水表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GB 50015、《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準》GB 50555和地方標準《天津市民用建築能耗監測系統設計標準》DB 29-216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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