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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申請表有法律效力嗎?

是的。應當提交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的醫學診斷證明。勞動部《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壹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的,必須提交主管醫療機關的證明。如果當時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必須由工會組長或集團勞保官出具證明,方可享受勞保待遇。病愈返回工作崗位時,應當取得主管醫療機關出具的可以工作的證明。天津市衛生局關於印發《醫學診斷證明管理規定》的通知津衛發[2008]387號。醫生在出具醫療診斷證明之前必須親自檢查病人。醫學診斷證明應當客觀、全面,每次診斷應當有科學、客觀的診斷依據,與病歷記載的病情、檢查結果相壹致。主要治療意見也應記錄在病歷中備查。四、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和請假證明,日期應填寫就診當日,並加蓋當日印章有效。原則上急診請病假時間壹般不超過3天,門診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特殊情況不超過1個月。門診病假證明僅供患者單位參考。七、診斷證明書應加蓋醫院專用章方為有效,負責加蓋公章的科室應嚴格按照規定對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核對、登記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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