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是省了中介費。如果是在中介看到的,想甩了,就看妳能不能找到房東,房東願不願意直接和妳簽了。直接和房東簽訂合同,只要雙方簽字,合同中沒有明顯不公平的條款,沒有強迫簽訂,都是合法有效的。
現實中,房屋中介平臺利用其掌握的信息向租客和業主收取費用;
但對於租客來說,並不打算與中介平臺簽訂“中介合同”。相反,業主之所以願意把房子掛在中介平臺上,是因為中介平臺承諾給業主找租客。因此,租客應該是中介能否完成中介合同委托內容的重要壹環。租客可以拒絕支付中介費,因為租客沒有與中介平臺簽訂中介合同的真實意願,現實中被迫支付。
如果所有租客都拒絕向租房中介平臺繳納中介費,租房中介平臺還是會主動找租客,因為租房中介已經向業主收取了中介費,它的工作就是幫助業主把房子租出去。根據《民法》規定,中介只能向客戶收取中介費,無權向未委托中介平臺的租客收取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