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見書的書寫格式在法律文書格式樣本中沒有頒布。法律意見書是改革開放後出現的新語言。就目前各地的使用情況來看,基本形成了以下寫法。
序幕
1.標題
在文件頂部的中間標記“法律意見”字樣。
2.交貨單位(或人員)的名稱
在標題下壹行的頂框中,註明接受該文件的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如:××有限責任公司、尊敬的先生(女士)××先生(女士)××先生(女士)××先生(女士)××先生(女士)
3.說明答案的由來和依據。
要求用簡潔的文字概括回答什麽,即回答提出什麽問題,這是法律意見書的開頭。
主體
這壹部分是法律意見書的主體部分。正文通過法律法規詳細回答了詢問者提出的問題。總的來說,這部分需要嚴謹的論證和科學的分析,才能給詢問者壹個滿意的答案。課文內容可以列成單項,也可以分成幾個問題,以分題目和標簽的形式逐壹回答。具體怎麽寫,要看提問者提問的數量。
結局
正文寫完後,壹般要用壹個新的段落,用幾句話概括和總結問題,起到總結全文的作用。最後,在文章右下角寫上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姓名,並註明制作日期。
附件
法律意見書如有附件,應在正文後列出附件名稱,並按順序排列。
寫在畫上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名字
壹般以法律事務機構的名義,也可由企業法律顧問個人簽名;以法律事務代理機構的名義,負責人要簽字以示負責,提交時間在簽字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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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